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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风起(二)

正文 

    若想当皇帝,怎样的太平盛世里,也有由头举兵叛乱。只看百姓苦乐,星星之火,是否可以燎原罢了。

    如今国强民富,吏治清明。百姓缅怀先帝,苏秉正民间也多有勤政爱民之名。些许小叛乱,难以影响局面。只是西疆地广稀,那支匪兵却难以剿灭,若再跟突厥勾结,西州都护府也要头痛一阵子。王宗芝还年轻,不曾统兵,可阿客并不担忧他是否应付得来。王宗芝看着温和儒雅,那不过是套他身上的“太原王氏”这把鞘子罢了。骨子里这是紫电清霜一样的名剑利刃,不会教欺负了。西州新立府,苏秉正便敢让王宗芝带着华阳公主去坐镇,也是看穿了他最适合斩敌立威,对他有十足的信心。

    如今却因为他一封信烦恼……只怕匪首当真有特别的来头。

    旁的不说,阿客心里便知道一个——前废太子苏晋安。先帝终结乱世开创太平,泽被万民。这些真心都不是虚话,可杀兄夺位的污点却也洗不去。若有打着苏晋安,乃至苏晋安后嗣的旗号,也无怪苏秉正头痛。

    不过说到底,无论苏晋安还是他的庶子、嫡子,都已被斩草除根。那匪首必定不可能是真的皇嗣,只不过是谎称。

    阿客兀自思忖了一晌,终还是难免失神。

    这一年纵然惨淡,也已经到了年底。年节兼是苏秉正的寿辰,一贯都庆贺得格外隆重,从无例外。

    百千阵仗的傩戏,自入夜就演起来。傩子皆是精挑细选,举止间可见隽秀挺拔。纵然带了凶恶的面具,也知揭开假面,必然是俊秀少年。方相氏威武高壮,正气凛然。那舞袖成风,歌声停云,恢宏壮阔。庭燎火光冲天,照耀得整个宫苑都明若白昼。

    亲戚们也都聚起来。苏秉正几个庶弟齐王、蜀王、越王皆入宫观礼。妃嫔们获准列席。阿客位分虽低,也有苏秉正的特许。

    她到的晚,周明艳诸皆已列席。只因傩戏热闹,她于穿戴上也并无夺心神的巧思,便都没瞧见她。

    直到苏秉正招手让她过来,这一殿的目光才骤然集中她的身上。

    阿客也并不意——她被看得多了,再热烈的目光,也只是淡然。这淡然本身便是一种美丽。任何一个女,这种万众瞩目的场合平和柔静、款步而来,都要令惊艳一分,何况她本就生得好看。这一日她也难得换上了时下流行的薄纱广袖衫,褥裙百褶拖曳及地。那浅淡的青色就如自天边流纱垂下,衬得她仙女般婉约飘逸。一殿的女脑子就都顿了一下,纷纷自忖。然而也不是谁都穿得起这么朴素的颜色。

    阿客上前像苏秉正见礼。苏秉正已吃了些酒,带着三分醉意。只抬手让她上去,先递给她一杯酒。看着阿客饮尽了,才道:“坐这里。”那些望向阿客的目光骤然就尖锐起来,阿客自然觉得出来——不过,这又怎么样?

    她苏秉正身旁坐下,笑道:“臣妾来得晚了。”

    “也不晚。”苏秉正就道,“三郎就还没到。”

    然而话音刚落,王夕月已带着三皇子上前见礼。宫中聚会素有“萧王步月下瑶台”之说,盖因萧雁娘与王夕月的美丽,每每出场便先声夺,艳压群芳,先就是一场好戏。然而这日她与阿客前后脚进殿,皆因一殿目光都盯阿客身上,竟都没瞧见她。

    两皆不怎么意。反倒是周明艳冷嘲,“王昭仪真是容色尽改。”王夕月便十分纯洁的回她,“谢姐姐赞誉。”

    周明艳难得没动怒,只不冷不热的回她,“妹妹该谢的是卢婕妤。”王夕月望向阿客,阿客只垂了睫毛,浅笑着给王夕月斟了杯酒。苏秉正专心看大傩,待王夕月饮了酒,才又道:“也过来坐。”

    只一句话就令周明艳恼的满面飞红,可她不得苏秉正的心,早有些年数了。只一扭头,不再去管。

    王夕月便也苏秉正身旁坐了。苏秉正将三郎接到怀里,用筷子沾了滴屠苏酒,抿他嘴唇上。那酒里有糖,三郎尝着甜,便追着筷子吮。苏秉正觑着他笑,道,“长本事了啊。”三郎便仰头望着他,忽然真就蹦出一声,“爹!”

    苏秉正乍然被他叫这么一声,也有些受不住,可毕竟听惯了,“讨好朕也没用!”

    可阿客是头一次听见他叫,忙拉了苏秉正的衣袖,道:“听见了没,他叫。”那欢喜由心而发,一时忘形。她抬手抱起三郎,想教他叫“娘”。话已到嘴边,才想起——三郎的娘,是死去的文嘉皇后。酸楚倏然而过。可到底还是喜事,便不觉难受,托了三郎的胳膊,笑问他:“三郎还会说什么啊?”三郎漆黑的眼睛望着阿客,忽然便一头钻到她怀里去,咯咯的笑起来。

    阿客便也跟着笑起来,将他抱了怀里。

    苏秉正望着阿客,只觉她眉目宛然,浅笑若水入手可掬,竟是梦中模样。便知道自己分不出来了。可当此之时,他也并不想分清。只对王夕月道,“下去传屠苏酒吧。”

    屠苏酒由幼及长,自三郎而起。三郎饮过,确实该传了。而王夕月望着阿客,也明了苏秉正此刻的心境,并不多说什么,只道:“喏。”便退了下去。

    座上只剩他们两个了。苏秉正便轻声唤道:“阿客。”

    阿客扭头望他,黑眸子里水光灿然。她少有这么喜乐活泼的时候,苏秉正心口便砰然跳动。他说:“又是一年除夕了。”

    阿客笑道:“黎哥儿要讨彩头?”

    她大庭广众之下就叫出了苏秉正的乳名,幸而席间喧闹,旁听不见。苏秉正便将之当作情趣,竟也别样挠心。便笑道,“是啊,阿客今年给准备的什么?”

    阿客就恍然大悟,回头对芣苡道:“东西呢?”

    芣苡愣了愣,忙将东西呈上来。阿客将三郎安置自己膝盖上,从那托盘里取了虎头帽子来。那虎头帽只用红绸和白狐毛缝制成,絮了厚厚的棉花。一直用袖炉煨着,有暖又软。阿客用手撑开,轻轻的给三郎带上。三郎笨拙的摸了摸,眼望着苏秉正。

    苏秉正点头道:“真好看。”三郎便又弯了眼睛笑起来,伸手去拿盘子里剩下的东西。

    那盘子里一整套,还有虎头鞋,肚兜,披肩等物。苏秉正知道是阿客亲手所制,他见她做过针线活,却也没料到她备的这么齐全。他心知肚明,不论从本心还是出身,身旁的都是抚育三郎的最佳选。她对三郎的疼爱,甚至与王夕月都不同,那是发自母爱本身。她看三郎的目光,每每令他感到又温暖又难受。

    他一时竟疑惑了,自己当日为何要将她和三郎分开?就好像是跟儿子抢夺似的。

    许久才想起来。他只是不想令这个女占尽阿客才能占的好处。只因他抗拒不了渴望,非欲得手,才不许她亲近三郎。所以确实是他从儿子手里抢夺的。

    非要到饮酒时,他才肯坦诚面对。这个女确实抢夺了阿客他心里的地位,且他已不想将她和阿客区别开了。

    苏秉正将三郎从阿客怀里接过来。这孩子正抱着一只虎头鞋玩耍,十分专注。

    苏秉正道:“这是给三郎准备的,不算朕那份。”

    阿客就有些迷糊,托着腮想了一会儿。她目光湿漉漉的,似乎思索得十分艰难,怎么也想不起来似的。就咬了咬嘴唇,笑道,“给忘了……怎么就给忘了呢。黎哥儿想要什么?”她面上洇红,唇色艳如樱桃。似乎有些热,坐的便不那么端正,仿佛整个都打开了一般。

    苏秉正骤然就意识到她是醉了,一时竟有些把持不住——阿客的酒量比他好许多,又颇懂得自控,苏秉正便少见她的醉态。然而也不是没见过。少年时百般心思都不足与外道,到底还是寻了个机会赚得她醉酒。她醉了便十分坦率,问什么都做答,要什么都答应。几乎是任由摆布,可也不是就不抗拒,她只是思索不开。那艳色令她的凝眉苦思的表情也变得旖旎。

    那天夜里苏秉正头一回亲到她,她也是这么无辜又茫然的望着他,似乎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似的。

    苏秉正几乎想就那么将夫妻之名坐实,将她身上的衣服都揉的凌乱了。可他毕竟没有喝醉,心底还残存一丝克制。知道她于自尊上比旁敏感十倍,清醒后必定视作侮辱。终究还是收了手。

    然后就鬼迷心窍的的对她说,“阿姊,……喜欢。比什么都喜欢。梦里也都是。,是怎么想的?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阿客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明白,他为什么非欲置良哥儿于死地。那一晚他穷根究底的逼问出来,也已将自己,逼上了绝路。

    可他杀了良哥儿,阿客也依旧不肯爱上他。

    也是啊,如果有杀了阿客,还想让他爱上,那怎么可能。只怕他寝皮食肉也不能解恨,追到地狱里,也要将那撕碎了。

    他跟阿客之间,本就是一个死结。

    他这么简单就接受了一个替身,其实并不是多么奇怪的事。

    这么一想,他的心竟就淡漠下来了。就算接受了又怎么样?卢佳音毕竟不是阿客,不是他那么艰难、固执的喜欢的那个。

    他抬手扶住阿客的肩膀,俯身亲吻。

    庭院里傩舞依旧未停,鼓声耳,长歌当风。长安城此夜不寐,万户狂欢。只倏然有东风吹落梅花千树,卷起漫天漫地的香雪。

    外间忽有捷报传来,是王宗芝西疆克敌制胜,平定了叛乱。另送来年礼与寿礼,恭贺佳节,遥祝君安。

    苏秉正暂回紫宸殿受贺。知道阿客醉了,便叫萧雁娘送她进侧殿休息。

    萧雁娘将她安置床上,似乎也有些心不焉。阿客也隐约觉得这喜讯有哪里不对,可她脑子里只是一团浆糊,此刻已活络不开,便问道:“有心事?”

    萧雁娘就犹豫了片刻。到底还是憋心里难受,又因阿客醉了,便一吐为快,“不瞒说,外间都传说,起兵叛乱的是……废太子之子苏秉良。苏秉良他,跟陛下从小一块儿上学、玩耍,更兼是兄弟。王宗芝这胜了,陛下是不是要杀他?当然,也不是同情叛逆——哎,跟说不清楚!”

    “懂。”阿客只这么说。除夕夜的喧嚣这一刻沉寂下来,她就那么静静的说,“懂。”

    她的眼睛里泪水滑落下来,却并没有真的哭出来。

    兄弟相残,不死不休,不论谁杀了谁,都没有赢家。且这两个,曾经都是她心底里,最无可取代的。

    不过,幸而已结束了。良哥儿不可能要死两回。

    “良哥儿早就死了。”阿客俯枕头上,轻轻的说,“那个是假的。”

    萧雁娘总觉得她语气不对,可也没有十分意。

    论说起来,苏秉正是她的表哥,苏秉良何尝又不是?且苏秉良自幼性情跳脱,为又仗义,姊妹间是最可亲可靠的。比起苏秉正病秧子兼闷葫芦,萧雁娘跟良哥儿关系反倒更好些。此刻心事便也十分多。

    “才说不懂……那个匪首,十有八_九是良哥儿本。”

    阿客脑中便“嗡”的一响,一时便酒醒过来,清明如水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觉得我的性格也不不适合做全职写手,各种玻璃心,容易被各种事扰乱情绪。然后一动笔就各种心烦不开心,于是就扭头找好玩又放松的事去了。如果我是个全职写手,可能因此就没钱赚,养不活自己。

    这是个很痛苦的命题。很多读者总觉得一牵扯到钱就不是真爱。可什么工作一牵扯到“可能会养不活自己”,就能扼杀真爱。

    不过既然想做,就必须得考虑到这种情况。

    ——我确实有些不负责任,随心所欲,散漫由心。十分的飘忽和跳脱,基本想一出是一出。这点我不能不承认。有些人说我人品不好,我很愤怒。但直接骂我散漫、始乱终弃,不负责任,我大概就无话可说了。

    可我还是想改,想变成一个“负责任”的网文写手。日更,保质,保量,留住我的读者。

    追根究底,我还是喜欢写故事。大概喜欢了十二年这么久,确定自己想干这行,也有五六年了。

    在生活中我是个很边缘的人,比起自己追逐什么,更喜欢看别人追逐什么——很早之前就发现了,我喜欢旁观人生。而写故事让我觉得安定和圆满,因为写故事而有很多人喜欢和评论,让我很有成就感。

    当然,还有养活自己……

    所以,我要全职写故事了。

    嗯,差不多就是想告诉大家这件事^^

    请大家继续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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